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232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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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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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河北区马庄大街慕贤里6-34-405-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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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7㎡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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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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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