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东丽区)津(2019)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53888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华)
东丽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华)
刘华因保管不善,将津(2019)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5388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遗失(灭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华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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