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静海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93534部队)(静)地字00010号、(静)房字03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93534部队 )因保管不善,将(静)地字00010号、(静)房字032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93534部队)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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