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登记不动产信息公示
根据郭培林、张静怡提出的郭培林、张静怡继承张国栋名下坐落于滨海新区塘沽贻成豪庭9-2801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经审核,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拟予以办理该不动产之登记。
本公示期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对本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内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滨海新区宁海路577号海洋建设大厦 电话022-25219285)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之登记,并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