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河东区)天津市津房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津0200382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抵押权人天津市津房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王颖,因抵押人王颖保管不善,将津0200382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天津市津房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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