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红桥区)徐胜同红桥区咸阳北路程光楼14-405-4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徐胜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桥区咸阳北路程光楼14-405-4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胜同
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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