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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晋蒙不动产登记实现“跨省通办”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16项高频服务事项纳入首批清单
来源:登记处 时间:2023-12-29 21:10

昨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群众高频事项,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队伍建设、人员交流、资源平台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协调开放,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根据五地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结合各自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民生实事热点、信息化建设水平等实际情况,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网上查询等16项高频服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当日,陈女士到北京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天津市蓟州区房产的换证业务,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后,蓟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台即时完成了审核登簿,陈女士当场领取了不动产电子证书。

据了解,此次华北地区构建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收受分离”,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对“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异地帮办或异地代收方式,使申请人在异地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以线上向属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或通过寄递方式获取纸质证书。

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华北地区将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持续共享改革成果,动态更新“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不断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形成区域“跨省通办”的华北经验。通过“跨省通办”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市规划资源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努力将华北地区打造为全国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示范区。

来源 |《天津日报》2023年12月28日2版要闻   记者 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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