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区拟收储以下1宗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项目面积(公顷) |
收储价格(万元) |
张家窝镇琴韵道以南正晖居住地块 |
西青区张家窝镇琴韵道以南,枣林大道以北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9.82456 |
110000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6日
公示机关: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22-27919332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2025年3月22日
国务院相关部委
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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