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河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16p-04-13单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津规资源发〔2024〕1号)、《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指南》(津规资源发〔2024〕29号)等相关要求,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宁河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16p-04-13单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编制原则
成片开发应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控总量”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耕地占补平衡、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和北淮淀镇,东至海清线;南至惠泰路;西至海腾路;北至津宁高速。总面积约58.93公顷,包含集体土地30.51公顷。集体土地涉及北淮淀镇北淮淀农民集体土地、南淮淀农民集体土地、造甲城镇大王台村农民集体土地。
成片开发范围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红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拉动产业集聚发展。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落实宁河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2.优化产业协同,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助力天津市汽车产业蓬勃发展
四、成片开发的征收时序、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
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要求,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预计于2024年完成土地收购整理工作,拟建项目主要为仓储物流、市政道路及绿化,公益性设施比例约为87.44%。
五、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规定执行。
六、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联系电话:26355661;邮箱:tianjinkedi022@163.com)

附图1:《宁河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16p-04-13单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图》

附图2:《宁河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16p-04-13单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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