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天津武清段项目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公示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天津武清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期限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
如相关土地权利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将意见反馈我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2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请在信封上注明:对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天津武清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的意见。
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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