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海(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月7日,原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与你方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J11102014001)受让了位于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以西、京华道以北,编号津西青(挂)2013-03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6641.7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9200万元,合同约定你方应于2017年12月30日前竣工。经我局核实,截至2023年4月17日,该宗地尚未竣工,延期竣工时间为1934天,你方应缴纳延期竣工违约金3558.56万元(大写:叁仟伍佰伍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按延期1934天,每延期1日按土地出让金总额1‰的标准计收。)请你方接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上述违约金。(缴款地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联系电话:27912052)逾期缴纳的,我局将依法追究责任。你方应继续履行出让合同,加快施工进度并尽快竣工。我局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收取竣工违约金直至实际竣工,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追究你方责任。
因我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延期开/竣工缴纳违约金通知书》,现予在《天津日报》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ghhzrzy.tj.gov.cn/)上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2023年12月29日
国务院相关部委
政府机关
局属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