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5〕243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西青区2025年第三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青政请〔2025〕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张家窝镇炒米店村集体农用地7.3519公顷(含耕地4.89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张家窝镇滨河公园项目(III)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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