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5〕119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蓟州区2025年第二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蓟州政报〔202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小赵庄村、齐心庄村、桑梓镇马庄子村、洇溜镇康庄村集体农用地0.4428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东赵各庄镇小赵庄村健身广场项目、桑梓镇马庄子村物流仓储项目、康庄村生产仓储项目和东赵各庄镇齐心庄村商业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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