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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落实宁河区2024年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08:35

津规资源函〔20254



宁河区人民政府:

宁河区2024年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同意将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农用地51.2947公顷(含耕地41.2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土地51.2955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532人,采取社保和货币方式安置。
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1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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