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150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4年第十九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北辰政报〔2024〕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张庄镇高庄村、小韩庄村集体农用地19.5598公顷(含耕地0.02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大张庄镇高庄村、小韩庄村集体土地19.5598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2人。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收购整理工业地块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国务院相关部委
政府机关
局属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