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149号
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武清区2024年第三十五批土地征收的请示》(武清政报〔2024〕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豆张庄镇农民集体土地0.3344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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