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131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授权审批,华润宝坻口东镇80MW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宝坻区口东镇八台港村、富王庄村、黑狼口村、刘台村、西河口村、新寨村、于古庄村集体农用地1.7227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宝坻区口东镇八台港村、富王庄村、黑狼口村、刘台村、西河口村、新寨村、于古庄村集体土地1.7227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华润宝坻口东镇80MW风电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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