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113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授权审批,天津市北辰区韩盛庄泵站工程农用地转用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657公顷(不含耕地)和国有未利用地0.00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天津市北辰区韩盛庄泵站工程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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