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110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授权审批,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新河街段)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新河街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农用地9.30258公顷(含耕地1.542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15.92103公顷(含耕地2.548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新河街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土地9.30267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新河街段)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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