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51号
静海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静海区2024年第六批农用地转用(农村村民住宅)的请示》(津静海政请〔202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批次农用地转用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大丰堆镇前双柳树村,西翟庄镇安家庄村、吕家沟村,中旺镇东小屯村,台头镇中二堡村,唐官屯镇大郝庄村、西沟乐村、夏家庄村,沿庄镇东港村、张村、双楼村、吉祥村、西港村、小黄洼村,子牙镇尚家村、王家村、小邀铺村、许庄子村集体农用地1.5876公顷(耕地1.41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国务院相关部委
政府机关
局属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