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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宁河区2023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9-14 18:10


津规资源准函〔2023117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宁河区2023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宁河政报〔2023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七里海镇郝台子村、冯庄子村集体农用地0.6218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郝台子村、冯庄子村农文旅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91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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