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110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2023年第三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津滨政报〔2023〕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国有农用地3.8173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居住和公园绿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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