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107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3年第十六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北辰政报〔2023〕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张庄镇朱唐庄村、刘马庄村、北麻疸村、小孟庄村农用地7.3045公顷(含耕地1.54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大张庄镇朱唐庄村、刘马庄村、北麻疸村、小孟庄村集体土地7.3045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园区一期公共服务设施及慢行系统贯穿工程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国务院相关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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