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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滨海新区2023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12:40



津规资源准函〔202396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滨海新区2023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津滨政报〔202345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塘镇薛卫台村集体农用地2.67467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中塘镇薛卫台村集体土地2.67467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二类工业用地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71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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