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95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3年第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宝坻政报〔2023〕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钰华街道东大套村、西大套村、陈家庵村集体农用地5.6303公顷(含耕地3.6478公顷)、未利用地0.48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钰华街道东大套村、西大套村、陈家庵村集体土地9.5644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57人,其中劳动力34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银练路(开元路—银练路)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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