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90号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宁河区2023年第三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津宁河政报〔2023〕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农用地2.69667公顷(含耕地0.934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1.723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土地4.4846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3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天津未来科技城拓展区民航大学新校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支路六(次干路十二至支路十四)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十三(产业大道至永定新河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污水处理站工程和3#雨水污水合建泵站工程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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