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滨海新区塘沽新胡路(新河船厂)地块02-49号地项目三期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8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塘沽新胡路(新河船厂)地块02-49号地项目三期
项目位置:东至(新河船厂)地块02-82号地项目、南至海河、西至船厂路、北至新胡路
建设单位:天津港城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天津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胡路以南,总用地面积:875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9391.24平方米,包括24栋7-17层住宅和5栋1-3层配建及地下车库、架空层,分四期建设。本次三期相关调整如下:1、因方案优化,且与相邻02-82地块合建公共设施的原因,调整本地块指标。架空层(二)增加配套用房,文化活动室总面积由250㎡调整为300㎡,三期申报文化活动室面积由0㎡调整为50㎡。物业管理用房总面积由526㎡调整为549㎡,三期申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0㎡调整为23㎡。三期增设业委会办公室30㎡、安全用房30㎡、电商配送点20㎡。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由设于二期改为设于二期、三期,三期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本次申报面积由 0㎡调整为490㎡,修改后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总面积不变。因二期总平图指标调整影响到三期部分,在本次进行相应调整。
2、因方案优化,架空层各项目数量及面积调整。
3、因方案优化原因,原审定三期总平图绿地、景观构筑物、宅间小路、非机动车位置等调整,修改后绿化面积不变,符合规划要求。二期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由1#楼南侧,改为二期、三期分设,二期设置于1#楼南侧、22#楼南侧,三期设置于20#楼南侧、21#楼南侧,修改后总面积不变。雕塑位置由14#楼北侧移动至14#楼西侧。组团绿地位置及形状调整,修改后面积不变,符合规划要求。居民健身场地位置及形状调整,修改后面积不变,符合规划要求。非机动车位结合景观布置,总数量不变。采光天窗图例调整,架空平台面积不变。
4、根据消防要求,三期西侧,配建二北部增加车行开口。
5、基于地块整体规划,对本期地块内设计方案相应调整。三期12#楼东南角开向该道路的开口相应取消,12#楼东北角增加开口。三期地块东侧增加四期地库轮廓线。
6、备注增加架空层(二)建筑面积、层数、高度。
7、因方案优化主入口宽度由12米变更为20米。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300450
联系人:徐艺桐
联系电话:022-66897974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30-17:00)
邮 箱:gzjbhxqgs@163.com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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