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暨天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新闻发布会。市规划资源局局长陈勇、市规划资源局二级巡视员郭新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一级巡视员侯学钢、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刘桂明出席,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马波主持。

陈勇介绍: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暨天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这项关乎城市文脉赓续、承载市民文化情怀的规划成果。
1986年,天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天津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时代责任,也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天津时提出“要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使其在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绽放异彩”。这些重要论述,为天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深入落实国家相关部署及我市工作安排,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本项《规划》。下面,我简要介绍《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安排。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坚持“六保”原则,筑牢保护工作根基。一是统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利用。二是坚持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三是注重保护历史环境,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实体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守护好相关无形文化遗产。四是坚持分层分类保护,实施精准管控。五是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最小干预,促进永续发展。六是坚持统筹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推动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
第二,锚定分阶段目标,勾勒名城发展蓝图。《规划》旨在构建全覆盖、更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新模式、新机制,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着力营造“河海相映、中西合璧、古今交融、开放包容”的历史文化名城,为“津派文化”的繁荣发展与传承提供坚的实空间载体,推动保护传承与城市经济发展交融互促。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到2030年,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三,凝练六大核心价值,彰显“津派文化”特色。立足天津在中华文明发展中的独特地位,《规划》系统梳理并凝练出天津六大核心历史文化价值:拱卫京畿的门户、河海漕运的枢纽、文化交融的前沿、近代历史的缩影、现代教育的先河、民族工业的摇篮。这些特质是天津的文化根脉与精神标识,保护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守住这份独特的城市基因。
第四,构建全域保护格局,完善全要素保护体系。在市域层面,《规划》构建了“一市双城一区,四带三片多点”的保护格局,精心绘制保护“一张网”,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全域覆盖、有机串联。在保护体系上,《规划》构建起涵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要素保护框架,将保护对象从以往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8类,拓展至红色资源、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20类。不仅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历史地名、商业老字号等承载城市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第五,明确科学实施路径,推动遗产传承利用。保护不是把历史文化资源“束之高阁”,而是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规划》强调整体保护与精细管控相结合:对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对市域范围内16个历史文化街区和5个历史文化特色风貌片区逐一明确价值特色、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倡导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理念与方式,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杜绝大拆大建。同时,精心打造文化展示体系,策划构建10条主题鲜明的文化体验线路,让市民和游客能够沿着河道、顺着线路深度品味天津。此外,积极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推动历史风貌建筑、工业遗产等资源的合理利用,鼓励培育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惠及社会、滋养生活。
第六,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夯实规划实施支撑。一是健全名城保护传承利用机制,建立“评估、监测、防灾”全链条管控体系,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动保护管理数字化、智慧化。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对保护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提出近期实施策略,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三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凝聚全社会保护合力。
2026年,是天津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十周年。我们将以《规划》获批为契机,聚焦三大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系统保护、活态传承、活化利用。一是健全保护体系,筑牢工作根基。深入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动态完善保护名录,推动保护对象全覆盖、管理无盲区。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法治支撑。加快推进地方立法、技术标准等制定,构建系统完备、衔接有序的法规政策体系,为保护传承工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三是狠抓规划实施,提升利用效能。有序组织做好名城保护规划实施,以各类规划为抓手,稳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区的协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与监督下,我们一定能够守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天津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让这座底蕴深厚、开放包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的征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时代光彩!
(来源:天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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