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积极探索“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简化用地审批程序、优化土地供应模式、细化供后监管机制,不断强化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简化用地审批程序。结合《宁河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由“事后办”变“事前办”,事先制定规划建设、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出让标准,事中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协议、“标准地”承诺书,减少企业项目建设前期评估、调查、论证等环节,由“企业跑”变“政府跑”,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和时间。
优化土地供应模式。深化“标准地”出让改革,对新增工业用地100%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以完成“标准地”供应模式为模板,对低污染、低能耗工业地块,推行“标准地”模式供应,不断强化环保、能耗初审前置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已按“标准地”供地1宗,出让面积33亩,出让金额为1155万元。努力达成“标准地”“交地即开工”目标,实现“交地即办证”。
细化供后监管机制。强化“标准地”供后监管,建立企业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对于承诺后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启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二期供地不再予以支持或取消兑现优惠政策等信用体系惩处;对于承诺后较好地完成用地标准的企业,给予优先对企业实施二期土地供应及优先兑现优惠政策奖励,持续规范企业用地行为。
(来源: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