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沽草初绿,又值清明时。清明节是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安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采用植树绿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撰写祭文、踏青遥寄等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方式进行祭扫。自觉遵守所在地区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等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共同保护家人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安全用火,保护生态。倡导自觉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期期间禁止违规野外用火,进入森林防火区域自觉扫“防火码”。清明期间参与祭祀、春游等活动要自觉杜绝野外用火,杜绝烧香、烧纸、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及森林安全的行为。
(三)提高意识,保证安全。倡导自觉养成良好防火习惯,掌握防火、用火安全常识,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做好对年长者、未成年人及特殊人员的引导和监督,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倡导党员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树立防火意识,向亲属和亲朋好友、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勇于制止违规用火行为,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先行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同行,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守护我们美丽家园!
(来源:森林防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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