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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向未来——2022年自然资源工作系列述评之海洋强国篇
来源:自然资源部 时间:2023-01-13 08:48


海洋,资源的宝库,风雨的故乡,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与国家兴衰紧密相连。

我国是背陆面海的海洋大国,从“重陆轻海”到建设“海洋强国”,走过长时间的认知过程。进入新时代,“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

鉴往知来,笃行致远。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叠加的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坚持陆海统筹,强化系统观念,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保护利用海洋资源、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交出了一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答卷。

稳经济——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

据《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海洋生产总值首次突破9万亿元,同比增长8.3%,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这不仅意味着海洋经济同比上年有增长,而且超越了疫情前2019年的规模,持续增强的韧性进一步提振了海洋经济发展的信心。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如何发挥要地之要?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集群——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强调,“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截至目前,通过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中央财政先后投入近90亿元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提升了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成果应用产业化、资本化速度明显加快。海洋新兴产业规模得以不断壮大,2012年~2021年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10%。

海水淡化水是保障水资源安全的增量水源。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海水淡化工程144个,工程规模约186万吨/日,为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岛地区水资源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海洋可再生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途径之一。2022年3月,“兆瓦级舟山潮流能并网示范工程项目”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并网。自然资源部门支持兆瓦级潮流能、波浪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潮流能新装机规模和运行时间均居世界前列。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跃升至全球第一位,绿色能源抵达千家万户。

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已成为海洋经济“新蓝海”。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近3年完成成果转化25项。我国自主研发的海洋药物占全球已上市品类的近30%,海洋糖类药物研发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建成全球规模最大(近4万株)的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库。

海洋经济新业态也在萌芽、发展。在厦门,红树林既是减浪消波的“海岸卫士”,又是蓝碳经济的“探路者”。自然资源部将厦门市下潭尾列入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试点,摸清试点区域红树林“碳家底”。基于红树林保护与修复的成果,厦门建成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了泉州洛阳江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2000吨海洋碳汇交易。全国首个“蓝碳基金”落户厦门,也在引导企业和个人践行“双碳”目标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持续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政策“工具箱”持续扩容——

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支持15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同时推动16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在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出台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22年持续推进落实,主要合作银行涉海贷款余额保持在6000亿元~7000亿元。自然资源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连续发布“国证蓝色100指数”,这也是国内首只权威海洋经济主题股票指数。金融支持为产业发展引来源头活水。

面向海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路演活动已连续举办7年,2022年升级为“路演周”,为海洋领域创业者对接资本力量、加速海洋产业项目创新发展提供了平台。11月24日,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的“海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投融资路演周活动”启动,连续举办海洋经济碳中和、海洋信息服务和装备、海水和渔业资源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智能船舶装备和海洋能5个专场。路演企业和项目与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的9000多家投资机构、约2.8万名专业投资人深入对接融资需求超过30亿元。

2022年,新版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实施,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季度海洋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有关内容,多次在权威媒体播报。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的质量与时效得到提升,“晴雨表”“信号灯”作用更为加强。

用好区域发展“金钥匙”——

“海洋强省”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沿海实践。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明确将建设海洋强省(区)作为发展定位。深圳以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积极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经济试点示范,促进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海洋政策扶持体系。

内陆地区“转身向海”成为区域发展的新现象。江苏的7个沿江城市相继出台“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该省“全省域”发展海洋经济,山海协作,江海携手。广西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唯一的出海口,借势国家战略建设,带动西部向海图强。

进入2022年12月,浙江千团万企“出海”抢单刷屏。浙江人再一次用行动传递着他们敢为人先的精神,也标注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

同样的感受,记者此前在11月的深圳已深有体会——202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上,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产业链龙头企业参加招商大会,鹏城“赶海”。

来去之间,释放出海洋经济只争朝夕求发展的强烈信号和澎湃动能。

强保障——高效有序利用海洋资源,助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海洋强国怎样建?

坚持陆海统筹是党中央推动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实现陆海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途径。遵循陆海自然生态规律,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高效有序利用海洋资源,是实现“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现实要求。

海岸带,既是发展“黄金带”,又是生态脆弱区。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海岸带特别是近岸海域的空间需求,整体谋划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和秩序,从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善、风险灾害防范等方面提出规划引导和管控要求。

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导下,沿海地方加快开展省级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生态优先、节约集约,是各地规划编制中不变的遵循。

稳增长离不开自然资源要素的保障。

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发出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新政与实招,在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中取得实效。

——“靠前服务”指导地方和用海用岛企业前期工作。2022年以来,自然资源部成立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帮助地方开展用海用岛必要性、规模合理性论证,以及项目申报等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项目“清零行动”为地方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保障。自然资源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工作专班,对2022年6月8日前受理的39个用海用岛项目开展了集中“清零行动”,压缩程序性时间,于6月底全部完成审查。

此后,清零工作持续推进,并形成新的工作机制,继续用于加快项目用海用岛审查。同时坚持审查标准不降低,对于不符合节约集约要求、严重影响敏感生态目标、严重破坏自然岸线的项目不予审查通过。

2022年报国务院批准用海用岛项目49个,涉及投资额约5805.4亿元,批准用海用岛总面积21.19万亩,同比增加9.49%,保障了油气、核电、液化天然气等重大基础设施用海用岛需求。

健康的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要求。

和美海岛创建等工作的开展,正是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措施。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发布。创建示范工作旨在激励引导海岛地区加强生态保护,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人岛和谐“和美”新格局。

海洋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影响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既不竭泽而渔,亦不缘木求鱼。

求创新——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打通海洋科技创新链

科技创新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动力。

海洋经济具有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双重特征。这正是由于海洋自然条件复杂多变的特征所决定的。相比陆域经济,海洋经济发展对技术的要求更高。

2022年11月24日,自然资源部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协议。加上此前与山东省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与海南省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北东南,浅海+深海”的体系逐步显现。

海试,是海洋科技成果特别是新型海洋设备能否走出实验室,实现业务化、产业化的中间环节,是成果转化成败的关键。然而,没有哪一家机构和企业可凭一己之力满足种类繁多的设备海试需要。

部省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以及自然资源部支持沿海地区建设的近500个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研发中心,正是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平台。

海洋科学,至今仍是以观监测为基础的学科。这是海洋科技创新链上的“最初一公里”。

在大洋,有“蛟龙探海”——2022年,“大洋一号”“大洋号”“深海一号”“向阳红01”“向阳红03”“海洋地质六号”船在东太平洋、西太平洋和中北印度洋累计开展资源环境综合调查436天。“蛟龙”载人潜水器开展载人潜次21站次。这是“蛟龙”升级改造后,首次在海底热液区复杂地形条件下实施调查作业。

在极地,有“雪龙探极”——2022年10月26日,中国第39次南极科学考察队首批队员搭乘“雪龙2”号从上海出发,前往南极执行科考任务。5天后,中国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雪龙”号出发。这是中国第三次采取“双龙”探极模式开展南极科考行动。“雪鹰601”固定翼飞机随队执行冰下地形探测任务。

在太空,有“卫星瞰海”——2022年4月7日,1米 C-SAR02星(高分三号03星)升空,与高分三号卫星、1米 C-SAR01星(高分三号02星),共同组成我国首个海洋监视监测雷达卫星星座。7月,海洋二号 D卫星投入业务化运营,与海洋二号 B/C卫星组网,我国首个海洋动力环境卫星星座建成。

在“云端”,有“无人观测”——2022年11月,“智能敏捷海洋立体观测仪”项目正式立项。项目以智慧母船为支撑载体,通过空、海、潜无人平台跨域协同组网,可实现对复杂海洋任务的智能、快速、同步、立体观测。“海龙”“潜龙”“海燕”“海斗”“海翼”多系列水下机器人、水下滑翔机近年来不断突破,与载人深潜共同实现深蓝梦。

至此,海洋卫星、海洋站、雷达、浮潜标、海底观测网、志愿船、断面调查等多手段共同作用,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支撑我国在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

建设海洋强国,尚需进一步振兴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能源、食物、水资源安全,提高海洋预警监测、防灾减灾能力……

实现海洋技术高水平自立自强,是“唯一解”。

促开放——不断扩大蓝色伙伴关系,深入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清晰回应了世界对我国如何建设海洋强国的关切,给出了共护海洋和平、共筑海洋秩序、共促海洋繁荣的中国方案。

这一重要倡议,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实践的行动指南。中国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截至2022年,已与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海洋合作关系,并向南海周边国家持续提供海啸预警等公共产品服务。

中国深度参与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海洋事务,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2022年6月27日~7月1日,2022年联合国海洋大会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全会和互动对话,主办和合作主办多场边会,与多个国际组织举行会谈。中国在大会期间举办的“促进蓝色伙伴关系共建可持续未来”边会上发布《蓝色伙伴关系原则》、发起“可持续蓝色伙伴关系合作网络”和“蓝色伙伴关系基金”,展现了中国在海洋事务上开放、包容、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蓝色伙伴关系机制更加成熟、内容更加丰富、合作更富活力。提出的“全球深海典型生境发现与保护计划”倡议,体现了中国在深海保护中尊重科学、积极合作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

2022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制定《“海洋十年”中国行动框架》,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海洋十年”相关重点工作。“海洋十年”即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其愿景是“构建我们所需要的科学,打造我们所希望的海洋”,是联合国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议和近十年最重要的全球性海洋科学倡议,将对海洋科学发展和全球海洋治理产生深远影响。“海洋十年”的使命、愿景与中国倡导的“海洋命运共同体”高度契合。

2022年以来,自然资源部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银行和法国政府共同举办的“一个海洋”峰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大会,亚太经合组织海洋与渔业工作组会议等重要海洋国际组织和会议等活动,中国立场、中国理念、中国实践与倡议得到充分阐述与广泛传播;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章程等重要国际谈判和磋商进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2022年,自然资源部推动落实领导人外交成果,着力发展蓝色伙伴关系。与东盟国家共同举办第三届雅加达论坛,不断增进对构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理解。与有关国家签署海洋合作文件,举办联委会会议、研讨会和培训班,开展联合科研调查和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自然资源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探索创新共建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的机制,增强中心活力,更多造福本地区海洋科技发展。

2022年7月,第四届中非海洋科技论坛在杭州举行,就中非海洋合作重点领域和实现路径达成原则共识。该论坛是推动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成果、促进中非蓝色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

2022年11月,中国—岛屿国家海洋合作高级别论坛在福建平潭召开。这是继2017年中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后的第二次聚会。论坛发布《海岛可持续发展倡议》,增进了中国同岛屿国家的合作关系,拓展了合作领域。

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致辞中提出“支持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充分体现了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合作应对挑战和共谋发展的真诚意愿。11月8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边会活动全球滨海论坛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北京主会场连线日内瓦分会场的方式举行。研讨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回顾前期全球滨海论坛筹备工作进展,研讨如何办好全球滨海论坛会议。

当前,全球海洋治理关键领域国际规则正在酝酿,新型国际海洋秩序构建迎来窗口期。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是新时代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

回想2022年山东卫视春晚,院士博士合唱一首《向海向未来》。这是科学家们的文艺范,也是我们逐梦深蓝、向海图强的共识。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

从“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中央统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发出伟大号召。

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部门将聚焦关键领域和主攻方向,不断增进海洋福祉,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 来源:自然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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