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林长制和检察机关职能,保护天津林业和园林资源,共同推进绿色生态空间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7月12日,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召开“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对接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刑事诉讼部、民事诉讼部和市规划资源局森林野保处、法监处、行政执法总队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规划资源局森林野保处有关同志介绍了国家推行林长制的要求和我市林长制进展情况,并就“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合作需求。市检察院有关同志介绍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办案情况,梳理了近年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占用林地湿地、涉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受理诉讼案件情况,对合作机制提出了工作需求。会议还研讨了天津市“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目标任务、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等内容,并就今后如何发挥各自职能,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落实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生态领域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检察院将开展深入全方位的合作,加快推动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办案,共同提升自然资源保护的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
(来源:森林野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