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我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2020年8月15日至10月19日,市规划资源局对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和打击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2020年打击假劣林木种苗保护植物新品种专项行动,此次检查在各区随机抽查的基础上,采取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从全市900多家持有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和个人中,抽取22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并提前3天将检查内容告知受检单位。通过听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介绍生产经营情况、实地查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场地、查阅生产经营档案管理等方式,检查人员重点核查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严格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业务登记、档案建立和标签制度,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有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

被检查单位中,除滨海新区两家公司因涉及用地权属问题未检查外,其他20家均能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落实生产经营业务登记、档案建立和标签等制度。在检查过程中,针对个别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建立不规范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指出,并明确属地林业主管理部门督促整改。

通过督促检查,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了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增强了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林木种苗市场经营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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