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非法占用耕地,是近年来涉农领域常见多发案件。个别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出于“政绩”冲动或利益驱动,或明或暗支持这种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往往隐蔽性强,不容易暴露,办案难度也比较大。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非法占用耕地必然导致耕地资源锐减,将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我们特从近期公开的刑事、行政判决中选编了一组依法严惩非法占用耕地违法行为的实例。
农田里面建房屋 相应损失自己担
农田里面建房屋 相应损失自己担
违法占用农田建设房屋,所建房屋依法应当予以拆除,建房人亦应当就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耕地建设大棚房 触犯雷区被严惩
资金在流向设施农业时,一定要绷紧法律的红线,严格遵守《刑法》《土地管理法》等各类法律规定,切不可在进行农业建设、非农改造时,触碰耕地保护的雷区。
2016年3月,刘某以1000万元的价格与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受让合作社位于甲村377亩蔬菜大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后,刘某未经用地管理部门批准,便以合作社的名义组织人员对蔬菜大棚园区进行非农建设改造,在园区内建设鱼池、假山、规划外道路等设施,同时将原有蔬菜大棚加高、改装钢架,并将其一分为二,在其中各建房间,每个大棚门口铺设透水砖路面,外垒花墙。刘某组织人员共建设大棚房260余套。每套面积350平方米至550平方米不等,内有橱柜、沙发、马桶等各类生活起居设施,并对外出租。经鉴定,该项目占用耕地28.7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2.84亩,造成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
用地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先后对该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但均未得到执行。2017年5月,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这260余套大棚房。
2018年5月,检察院以刘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刘某提出,建造蔬菜大棚房符合设施农业政策,假山、鱼池等设施,仅在测量报告中有描述且描述模糊,不宜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
公诉人提出,刘某关于大棚房符合国家政策的说法不实,农业大棚与违法建造的非农大棚房存在本质区别。刘某建设的大棚房集休闲、娱乐、居住为一体,对农用地进行非农改造,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该项目因违法建设受到行政处罚,但刘某未按照处罚决定积极履行耕地修复义务,也未缴纳行政罚款,其行为明显违法。而且,测量技术报告对合作社建设情况作了详细的记录和专业说明,现场勘验笔录和现场照片均证实了蔬菜大棚改造的实际情况,另有相关证人证言也能证实假山、鱼池存在。
2018年,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随着传统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转变,以温室大棚为代表的设施农业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农业用途,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现象,造成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和毁坏,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和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8年,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原来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增加“永久”二字,凸显了国家最严格保护的法律态度。
基本农田盖猪舍 村组同意也违法
取土烧窑被制止 荒坡复垦变良田
(来源:i自然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