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系统各有关单位、各规划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修详规”)数字化审批管理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数字化管理的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自
一、工作目标
以城乡规划业务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数字化为目标,在2011年实行修详规电子报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修详规报批和指标核算电子化,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业务审批管理数据库建设,建立修详规指标核算体系,进一步统一数字成果要求,实现数字成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工作内容
(一)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编制修详规,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等要求之外,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该标准在全市规划编制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
(二)各规划编制单位应按统一数字成果标准编制修详规,确保其数字成果符合报批标准要求。修详规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使用修详通软件进行指标校核自检,确保编制成果符合标准要求。凡自检合格的修详规方案,方可交付建设单位用于向规划部门申请报建。
(三)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进行指标核算校核,生成修详规技术校核报告书,通过修详通软件审核,符合标准要求的方可进行审批,审批后的修详规电子成果应及时入库更新,修详规技术校核报告书与审批文件一并存入建设项目档案。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背景下深化实施修建性详细规划数字成果电子报批的重要意义,不仅是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更是进一步提高全市数字化规划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
(二)各区县规划(分)局要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把关。同时做好对规划编制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的政策解释和指导工作,局信息中心要做好修详通软件的应用培训和技术保障指导。
(三)市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在线检索、重点跟踪、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区县规划(分)局修详通软件指标核算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明确工作标准,做好审批监督指导。
(四)规划编制单位执行修详通软件校核的工作情况,将列入资质年检和资质管理考核内容。
(五)原“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修详规电子报批软件,过渡运行一个月后废止。过渡期内,修详规数字成果因故不能通过指标校核的,各区县规划(分)局可先行受理,并根据标准提出修改要求,同时要求报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后,再次报批。
附件:1.天津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数字成果报批标准;
2.天津市修详规系统操作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