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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蓟州区)天津市蓟州区津蓟集(协)2024-006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时间:2024-09-0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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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同时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的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于各庄村南、花园村北;宗地面积:995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499-2024108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该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规资业发〔2023〕199号)等相关产业政策文件的要求,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法制化进程。有利于吸引光伏发电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企业的落户,进一步完善蓟州区新能源相关产业链。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主体应承诺协同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局主管部门引入相关资源,符合蓟州区产业发展方向。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人:刘静

联系电话: 1863090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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