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法建办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在全局开展学习和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全局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性,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具体工作当中,在全局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重点内容
全局上下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针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有关立法部门、司法机关开展调研、修法工作,切实解决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中的突出问题。
要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倡议、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依法保障产业、资本、技术、人才有序对接。围绕落实“天津八条”“新区50条”,加大以知识产权为重点的产权保护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切实打造“亲”“清”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具体形式
(一)领导干部集中宣讲。组织召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大会,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位,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各处室、各分局、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文件。各处室、各单位要分层次、多维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文件,并结合实际工作对重点内容做到学深悟透。
(三)推动重要讲话精神进公共场所。各单位有条件的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等载体进行宣传,强化学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
(四)利用新媒体新应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运用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即将到来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准备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将宪法学习宣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全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学习宣传讲话精神的有关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切实提高重视。区法建办已经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绩效考核、“七五”普法检查考核内容,并将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各分局、各单位要确保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处室、各分局、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并将工作信息及时报政策法规处,形成全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大格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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