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函〔2024〕115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北辰区天穆镇普济河道粮库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北辰政报〔2024〕12号)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辰区天穆镇普济河道粮库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面积共计48.31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37.9294公顷,集体土地10.3855公顷。
二、你区要督促有关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开发时序、主要用途及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方案实施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符合规定确需调整方案的,应履行相关程序。连续两年未完成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的,不予批准你区新的成片开发方案。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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