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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用征收批准文件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4-08 09:05

津规资源函〔2024114



红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红桥政请〔202325号)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面积共计29.6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6.95公顷,集体土地2.72公顷。

二、你区要督促有关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开发时序、主要用途及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方案实施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符合规定确需调整方案的,应履行相关程序。连续两年未完成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的,不予批准你区新的成片开发方案。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4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红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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