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关爱版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土地管理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上马台镇肖家庄村土地征收公告(武清区征字〔2021〕第47号)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时间:2021-12-08 15:53
无障碍语音播报
0:00 / 0:00


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47


武清区上马台镇肖家庄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111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9号)批准征收土地1.46542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一)建设单位: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建设公园绿地(武宁公路北侧、北宝路西侧)项目;

(三)土地用途:公园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武清区上马台镇肖家庄农民集体;南至:武清区上马台镇肖家庄农民集体;西至: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北至:武清区上马台镇肖家庄农民集体。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上马台镇肖家庄集体土地1.46542公顷(21.9813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1.31343

19.7014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15199

2.27985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1.46542

21.9813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81.33081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0人,其中劳动力7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1123       


附件下载:
友情链接:
党政机关

关于本站|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本站|版权信息|网站地图|使用帮助|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党政机关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