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宁(挂)2019-23号、津宁(挂)2019-24号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合并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具体操作挂牌交易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1.
津宁(挂)2019-23号:
该地块位于宁河区北淮淀镇规划泽海南道南侧与规划淮安路东侧,四至为:A:东至规划淮平路、南至规划润海道、西至规划淮安路、北至规划泽海南道;B:东至规划淮平路、南至规划忆海道、西至规划淮安路、北至规划润南道;C:东至规划淮平路、南至兴海道、西至规划淮安路、北至规划泽忆海道;D:东至空地、南至规划忆海道、西至规划淮平路、北至润海道;E:东至空地、南至规划兴海道、西至规划淮平路、北至空地(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地平整。
2.
津宁(挂)2019-24号:
该地块位于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示范镇规划淮丽路西侧,四至为:A:东至规划淮丽路、南至规划忆海道、西至空地、北至规划润海道;B:东至规划淮丽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规划忆海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现状场地平整。
上述两宗地块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津宁(挂)2019-23
号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99864.3平方米,
津宁(挂)2019-24
号地块出让土地面积36122.7平方米,两宗地块合计土地总面积为235987平方米。
津宁(挂)2019-23
号地块具体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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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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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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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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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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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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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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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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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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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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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
38835.4
|
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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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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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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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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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40.7
|
40939.3
|
≤1.5
|
50
|
B
|
||||
|
46113.1
|
46111.6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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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140.3
|
26139.3
|
D
|
||||||
|
47833.5
|
47831.9
|
E
|
津宁(挂)2019-24
号地块具体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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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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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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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备注
|
|
18375.4
|
商服用地(菜市场)
|
18374.7
|
商业用地(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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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65
|
/
|
35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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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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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
17746.8
|
商业用地
|
B
|
津宁(挂)2019-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津宁(挂)2019-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两宗地块合并出让起始总价83900万元(其中:津宁(挂)2019-23号地块出让起始价77800万元、津宁(挂)2019-24号地块出让起始价6100万元)。
其他要求:
1
、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0;
2
、
两宗地块
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宁河区建委关于<关于宁河区北淮淀示范镇规划泽海南道南侧与规划淮安路东侧居住及商业地块项目征求意见函>的回复》;
3
、规划其他要求均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4
、两宗地块均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5
、两宗地块均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个月内开工、51个月内竣工;
6
、
津宁(挂)2019-23号地块
内公共设施及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开发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宁河区政府有关部门;
7
、两宗地块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齐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津政办发〔2018〕71号)要求,达到完成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代征用地的拆迁腾退、确定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等条件,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1
、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125850万元(其中津宁(挂)2019-23号116700万元,津宁(挂)2019-24号9150万元)。
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按照最先达到最高限价者确定竞得人。
2
、津宁(挂)2019-23号与津宁(挂)2019-24号地块分别签订出让合同,当成交价高出起始总价部分首先作为津宁(挂)2019-23号地块的出让金,成交价高出津宁(挂)2019-23号地块签订出让合同时的价格116700万元的部分作为津宁(挂)2019-24号地块的出让金。
3
、津宁(挂)2019-23号:竞得人需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人民政府签订《医院建设承诺协议》,由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人民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医院的组织管理工作;
4
、津宁(挂)2019-24号:A地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且自持时间不少于二十年,建设并无偿移交区政府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B地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且自持时间不少于二十年,建设并无偿移交区政府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竞得人需在签订该地块《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人民政府签订《津宁(挂)2019-24号地块商业建筑移交协议》,由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人民政府负责商业建筑无偿移交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
、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宁河区的,应按照规定在宁河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170万元(其中津宁(挂)2019-23号23340万元、津宁(挂)2019-24号183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9年9月18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10日,自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
2019
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20日
下午15:10,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或最先达到最高限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69118513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97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或最先达到最高限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69118513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97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2019年8月22日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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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