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邦均镇赵庄子村村民王金海,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 道路;西邻: 王增;南邻:高红霞;北邻:道路。2020年04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1)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29049号。确权面积为832.89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163.15平方米。
经本人王金海申请,邦均镇赵庄子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邦均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王金海宅基地确权面积为736.00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163.15平方米。拟同意村民王金海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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