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罗庄子镇洪水庄村村民于海青,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 空地;西邻: 陈才;南邻:空地;北邻:巷道。2020年08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49916号。确权面积为191.50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136.72平方米。
经本人于海青申请,罗庄子镇洪水庄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罗庄子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于海青宅基地确权面积为283.64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176.51平方米。拟同意村民于海青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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