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别山镇双杨树村村民刘少华,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 空地 ;西邻: 何乃军 ;南邻:空地 ;北邻:道路。 2020 年 06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 津(2021)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13114号 。确权面积200.00 平方米,超标占地为302.63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 122.00平方米。
经本人刘少华申请,蓟州区别山镇双杨树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别山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刘少华宅基地确权面积为502.62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180.63平方米。拟同意村民刘少华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