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南开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104041310235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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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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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404131023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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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临潼路水琳园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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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盖章):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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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