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郭俊玲 津静91字第05628号继承公示
郭俊玲对原登记于于克军名下的住房申请继承。房屋坐落于静海区静海镇五街利民胡同1号,房屋建筑面积46.4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津静91字第05628号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对该房产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23日止。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静海区金海道1号
联系方式:68178802
特此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