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根据《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提出“三年行动目标”和“七项重点任务”的工作要求。严格依照街镇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统筹规划村庄建设、风貌提升、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明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和时序,为村庄土地利用、风貌展现、功能提升、产业导入提供依托,实现村容村貌有效提升。
一、 批准日期和批准机关
2020年1月1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下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汉沽街下坞村、芦后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部分)方案的批复》(津滨政函[2020]11号),原则同意汉沽街下坞村、芦后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部分)方案。
二、 规划范围
芦后村东、北至宁河区,南至芦中村,西至蓟运河,总用地面积约102.6公顷。
三、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一致,为2018年至2020年。
四、 规划内容
(一)完善服务配套
近期增加文体活动场地用地,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步道等设施。
(二)道路整治
以现有道路为基础,顺应村庄格局,保留原始形态走向,对道路两侧垃圾进行整治,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做到路面清洁平整。补充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和路灯等街道家具。
(三)环境卫生整治
对村庄现有雨水沟渠进行改造提升,清理垃圾和杂物,加大沟槽深度,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村庄东侧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至该垃圾点,通过简单分类后统一转运;改造现状旱厕为水厕。有条件地实现厕所入户,污水实现管网的全覆盖,尽量与给水管网错开布置。
(四)绿化景观整治
重点整修蓟运河沿岸、周边沟渠、村庄南部与芦中村交界处绿化景观,清理村庄周边和房前屋后杂物。
(五)建筑风貌整治
在尊重村民意愿前提下,对民房的院墙、大门、屋顶、围墙等从形式、材料、色彩、结构形式进行指导建议,给出意向效果图以供参考,营造统一中有变化的村庄建筑风貌。
按照批复的芦后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部分),严格依法行政,指导村庄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村域现状图
村庄规划用地图
服务配套
基础设施
绿化景观
村庄建筑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