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提升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顺应时代要求,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结合局信息平台建设,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办理时效。建立底线思维意识,规范答复口径,依法办理案件,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利用局政务网、局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务网、津云、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天津主流报纸等载体,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政策出台进行解读,不断扩大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领域信息公开通过设置“存量住宅用地专栏”“天津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版块进行集中展示,努力提高主动公开的效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行调整完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自动化,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办理质量和时效。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推进“五公开”落地,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规定要求。积极梳理官网信息资源,摸清底数。与各区分局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市局信息和分局信息有效衔接,形成市区联动的体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增设了子栏目,通过分类,将原来的信息公开目录中的项目在政务公开页面首页展示,以便于访问者更快捷地获取公开信息。强化网站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作用,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布重点,定期对政务信息栏目进行清理,即时更新内容,全面反映工作情况,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规划资源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方便社会大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情况:加强对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推动各处室和单位、各区分局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3 | 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37.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50 | 51 | 130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7 | 2 | 79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8 | 8 | 30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4 | 14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5 | 5 | 5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00 | 23 | 4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98 | 10 |
208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307 | 7 | 314 | ||||||
(七)总计 | 1264 | 53 | 13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3 | 6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2 | 3 | 1 | 2 | 18 | 0 | 0 | 0 | 0 | 0 | 34 | 0 | 6 | 0 | 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结果纠正案件,我局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重新答复申请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细化主动公开要求,拓展主动公开渠道,着重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提升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中填写“其他”的,为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情况。
上一年度未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6件, 结果维持7件,结果纠正7件,其他结果2件(驳回复议申请)。上一年度未审结未经复议直接起诉行政诉讼案件5件,均已审结,其中结果维持4件(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结果1件(撤诉);上一年度未审结复议后起诉行政诉讼案件14件,均为结果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为“其他结果”的1件,为驳回复议申请;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中复议后起诉为“其他结果”的6件,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