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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分局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7 16:5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河北分局在市规划资源局及河北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

一、总体情况

河北分局2021年积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布和公示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责任主体。基本完成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公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使用统计数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4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主动公开工作需仍更及时主动,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

下一步,分局将对以上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人员调整进一步完善领导和责任机制。加强全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工作,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条例的精准把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及时与市局、法院及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