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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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12:4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截止2019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7项,其中,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745项,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57项,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273项,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告161项,房屋权属补登公示93项,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3项,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政府集中采购13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无



规范性文件

  无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无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无



行政强制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243279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改内容学习掌握的还不够扎实,具体运用落实上有差距。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提高分局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还不够大,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深度还不够。坚决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针对《政府信息条例》修改后明确规定的15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